轉發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公告110年度技能競賽儲備裁判人才延攬報名延長至110年1月15日止
說明:
一、徵求職類:「珠寶金銀細工」等27職類。
二、各職類均徵求-符合國手身分並具有裁判資格者:
符合「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」第17條第1項第1款「參加國際技能競賽、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或亞洲技能競賽獲得優勝以上,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」及第2款「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優勝以上,具有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並曾接受中央主管機關聘請擔任相關職類裁判助理三次以上。」規定者,不受前項辦理職類限制, 皆可報名參加。
三、受理報名時間:
(一)徵求職類(27職類):即日起至110年1月8日(星期五)止(延長一周至 110年1月15日星期五止)。
四、報名限制:每人限擇一職類報名,重複者取消報名資格,另已列入裁判人才庫之人員不得再報名。
五、報名方式:線上填寫報名資料(如下方連結,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),並列印推薦表及計分標準表,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學、經歷、證照獎狀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)之影本,掛號郵寄至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技能競賽科 收」(地址:408204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), 信封封面敬請加註「技能競賽裁判人才庫」字樣。
六、相關規定請詳閱110年度技能競賽儲備裁判人才庫延攬計畫。
(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)